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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于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
作者: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8-08-25 点击次数
树人网讯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内地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或者到沿海发达地区务工,流动劳动力的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河南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与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做到农民工子女与城镇职工子女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平等对待,一视同仁。2004年以来,河南全省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每年超过97%,其中入公办学校比率在85%以上。2006年秋季,32.3万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6%,基本上实现了“应入尽入”。
       然而,能够将孩子带到城市读书的农民工毕竟还只是较少的一部分,更多的农民工没有将孩子带到城市,形成了父母和孩子分开的情况,即“留守儿童”。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出现,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一种特殊现象。可以肯定的是,在我国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还将继续,而伴随这一流动的是留守儿童赖以生存和成长的家庭的剧烈变动。特别是对于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来说,由于其年龄小、正在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阶段,其“留守”的身份,更可能对其产生深刻的影响。这些孩子的生活、学习条件以及发展状况如何呢?他们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怎么样呢?他们与父母都在家的孩子在身心发展以及学业成长方面有什么差别呢?了解他们的生存环境、行为表现、心理特点、发展状况,对于探索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与帮扶模式,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学业失教、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人口第一大省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河南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居全国首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07年7月统计,河南省外出务工农民男女总数达到了1002.2071万人,这就导致了在全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1327.6229万名儿童中出现了201.8118万名留守儿童,占义务教育阶段儿童总数的15.20%,其中小学阶段留守儿童有127.8124万人,占小学阶段的14.40%,初中阶段的留守儿童有73.9994万人,占初中阶段的16.08%;全省接收留守儿童的学校有2.885万所,其中小学为2.519万所,初中为3660所;在寄宿制学校上学的留守儿童有59.3004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总数的29.38%,其中小学阶段的人数为13.2624万,占相应阶段总人数的10.38%,初中阶段的人数为46.038万,占相应阶段总人数的62.21%。
      本次调研活动将农村留守儿童的含义界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少年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出外打工,且时间在半年以上者。调研重点是把描述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作为主要任务之一,以期发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教育中成功的经验,为今后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本研究在描述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现状时选取了生活、心理、学业、道德行为、安全5个方面,主要包括家庭生活情况、情绪、自我概念、学业行为及成绩、人际关系、社会行为以及儿童的社会支持系统。
一、关于样本的情况说明
1.选取的样本。为了能深入调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真实的生活、学习等状况,省教育厅专门组织相关专家,经过对全省各方面基本情况的分析,综合考虑河南各地区人口、外出务工人口、地域特点、经济条件、区域位置等因素,决定选取6个县(市)作为深入调研的样本,即安阳市的林州市、濮阳市的清丰县、洛阳市的嵩县、信阳市的罗山县、驻马店市的新蔡县、商丘市的民权县。针对这6个样本成立两个调研小组,从2007年7月9日至16日,深入基层展开调研。
2.问卷情况说明。根据简单随机抽样的原则,6县(市)共向农村小学和初中发放问卷6000份,供留守学生填答,其中,回收有效问卷5580份,有效率为93%。回收的学生问卷中,初中学生2076人,占37.20%,小学学生3504人,占62.80%;男生3046人,占54.59%,女生2534人,占45.41%。
3.访谈及座谈。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和解剖留守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生活以及心理发展状况,课题组还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长、班主任、监护人以及典型留守儿童进行了个案访谈,访谈人数110人,其中留守学生38人(初中22人,小学16人),教育行政负责人9人,校长60人,班主任8人,监护人5人。同时课题组还收集到了一些相关的文本资料,如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关爱留守儿童的交流材料、留守儿童登记卡、留守儿童专门档案等。
二、问卷统计结果
1.跟随父母进城上学的兄弟姐妹中,以被访问留守儿童的弟弟居最多,比例占30.02%,将近1/3,妹妹跟随父母的占25.56%,哥哥跟随父母的占23.70%,姐姐跟随父母的占20.72%。
2.对父母出外打工的态度,问题主要集中在能够理解父母挣钱养家的苦衷,比例占68.42%,表示不理解、不希望的占21.47%,表示希望的占10.11%。
3.在家里一起生活的亲人中,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居多,占69.05%,哥哥姐姐占16.67%,叔叔伯伯占8.66%,弟弟妹妹占5.62%。
4.有1/3多的留守儿童希望父母一个月回家看望自己一次,1/5左右的留守儿童希望父母两个月看望自己一次,27.53%的儿童希望父母半年看望自己一次,17.80%的儿童希望父母一年看望自己一次。
5.35.68%的留守儿童父母一年回家一次,34.19%的留守儿童父母一年回家两次,一年回家三次及以上的占30.13%。
6.有30.30%的父母跟子女每周联系一次,19.49%的父母跟子女半个月联系一次,27.33%的父母跟子女一个月联系一次,15.47%的父母跟子女两个月联系一次,7.41%的父母跟子女半年联系一次。
7.近2/3的留守儿童知道父母务工的地方,而有1/3略多的留守儿童不知道父母务工的地方。其父母务工的地方以外省居多,占70.85%,只有29.15%的儿童父母在本省务工。
8.有62.47%的留守儿童没有去过父母务工的地方,去过一次的占17.91%,去过两次的占11.30%,去过多次的占8.32%。
9.有43.43%的留守儿童每天放学后需要下田干农活,18.86%的留守儿童需要养鸡,10.17%需要放羊或喂猪,27.54%的留守儿童不用干活。
10.有43.61%的留守儿童可以在校住宿,56.39%的留守儿童不能在校住宿。
11.有93.05%的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开过家长会,到会的家长以祖父母为主,占63.03%。
12.有76.45%的留守儿童的课外作业需要由家长签字,52.98%的留守儿童课外作业是由祖父母签字的,由其他亲属签字的占47.02%。
13.有41.67%的留守儿童每天课外读书学习时间为1小时,39.53%的留守儿童课外读书学习时间为2小时,每天课外读书学习时间为3小时及以上的留守儿童占18.80%。
14.有76.15%的留守儿童读课外书。课外书的来源主要有父母买的(占34.97%)、自己买的(占26.28%)和他人借或赠予(占24.27%),由祖父母买的只占14.48%。
15.留守儿童信任老师的比例最高,占37.84%,其次是父母,比例占37.01%,信任祖父母的只占21.21%,信任好伙伴的占19.54%(本项目有复选)。
16.留守儿童有了心里话最想倾诉的对象是父母的,比例占到近一半,对好伙伴倾诉的占26.26%,对祖父母倾诉的占23.74%,对老师倾诉的占17.44%(本项目有复选)。
17.有13.51%的留守儿童有过因为父母外出而受到歧视的情况,42.48%的留守儿童是偶尔受到过歧视,从未受到歧视的占44.01%。
18.有48.70%的留守儿童遇到困难或受了委屈时会请老师帮忙解决,30.87%会请好伙伴帮忙解决,23.91%会给父母打电话,只有14.57%会让祖父母解决(本项目有复选)。
19.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在班级所处水平以中等居多,占43.23%,优秀的占17.42%,良好的占28.81%,较差的占10.54%。
20.留守儿童在学习中遇到难题时主要找老师解决,比例占60.91%,找同伴解决的占34.56%,自己解决的占21.38%,找监护人解决的占5.18%(本项目有复选)。
21.与外出父母的联系方式主要是电话,比例占80.78%,书信联系的占12.23%,不联系的占6.99%。
22.留守儿童与外出父母联系时诉说的内容以学习为主,比例占66.45%,父母叮嘱其听话的占46.41%,要求注意身体健康的占26.80%(本项目有复选)。
23.愿意和老师说心里话的留守儿童占46.25%,愿意说一点的占40.69%,不愿意说的占13.06%。
24.有78.26%的留守儿童想念外出打工的父母,表示无所谓的占12.83%,不想念的占8.91%。
三、座谈、访谈结果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6个县(市)在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方面都采取了一些做法和措施,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了一些呼吁和建议,其中以信阳市罗山县、驻马店市新蔡县和商丘市民权县比较具有代表性。下面把在3个县座谈和访谈的结果列表总结(见下表)。
四、留守儿童现状分析
1.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分布及家庭结构情况。从年级分布看,一至六年级(小学阶段)的留守儿童有3230人,占留守儿童总人数的57.89%,七至九年级(初中阶段)的留守儿童有2350人,占留守儿童总人数的42.11%。从年龄分布看,他们的平均年龄为12岁,其中女孩子的平均年龄为12.5岁,男孩子的平均年龄为11.3岁,6岁~15岁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人数的90%左右。调研显示,从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结构而言,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较多,单亲家庭较少。
2.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及回家频率情况。父母双方到县外但在本省务工的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9.15%,到省外务工的占70.85%。近三分之二的留守儿童知道父母外出务工的地方,但详细地址不清楚。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或一方许多一年没有回过家,其中有一名留守儿童的父母三年都没有回家,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一年回来一次的占35.68%,基本上都在春节回家,在家时间也不长,20天左右;半年回来一次的占34.19%,分别在春节和三夏“双抢”农忙时节回家,回家时间也不是很长。从数据上看,外出务工的父母和留守儿童的亲子关系比较松散,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在时间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3.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及心理状况。从调研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状况不容乐观。与非留守儿童相比,学业成绩普遍较低,成绩较差者占10.54%,成绩良好以上的占46.23%。本次调研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分别从人际关系、性格、情感、品德4个方面进行考查。从调研的情况来看,人际关系较好、性格乐观、情绪较稳定、品行端正的相对较少。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不太乐观。
4.农村留守儿童的行为状况。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行为状况,我们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考查:生活自理能力、是否吃零食、是否常进网吧玩游戏聊天、是否小偷小摸、是否打架、是否骂人等6个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不良行为习惯主要表现在“吃零食、打架、进网吧、自理能力(特别是对经济的支配能力)较差”这4个方面。
5.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情况。调查显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经常教育的占5.18%,还有个别的教育方式较为简单粗暴。由此可见,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存在缺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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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调研样本县(市)的背景资料
1.安阳市林州市:林州市总人口近100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13.1047万人,其中小学7.5720万人,初中5.5327万人。留守儿童有2000人,占1.53%,其中小学790人,初中1210人。
2.濮阳市清丰县:清丰县总人口65万,17个乡镇,504个行政村,287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5854万人。留守儿童有1796人,占2.09%,其中小学700人,初中1096人。
3.洛阳市嵩县:嵩县总人口56万,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335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753万人,其中小学5.7191万人,初中3.0339万人。留守儿童有1056人,占1.21%,其中小学440人,初中616人。
4.信阳市罗山县:罗山县地处豫南,总面积2077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299个行政村(居委会),是山区县、革命老区县,也是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总人口72万,其中农业人口61万,外出务工人数18.3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25.50%。现有中小学240所,其中初中23所,小学20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10.6383万人,其中小学6.7953万人,初中3.843万人。全县有留守儿童3.9686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7.3%,其中小学2.537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7.33%;初中1.4312万人,占初中生总数的37.24%。
5.驻马店市新蔡县:新蔡县地处豫东南,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22个乡镇,356个行政村(居委会),全县总人口103.67万,其中农业人口94.8万,外出务工人数14万多人。现有中小学402所,其中初中28所,成建制小学333所,小学教学点15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17.7436万人,其中小学12.5098万人,初中5.2338万人;留守儿童8.3425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7.02%。
6.商丘市民权县:民权县地处豫东,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总人口84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17.2245万人,其中小学11.3204万人,初中5.9041万人;留守儿童有1.0364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6.02%。小学阶段留守儿童6113人,占小学生总数的5.4%;初中阶段留守儿童4251人,占初中生总数的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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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刘天天,女生,罗山县莽张乡中心校学生,12岁。父亲在上海打工,自己跟父亲“曾经去过一次上海”,母亲也长期在外,具体地方不确定,这一段“在温州谈生意,昨天刚回来”。她还有一个妹妹,今年8岁。她家并不在莽张乡,为了上学方便,现在租住在学校附近,一间平房,大约15平方米,中间用木板隔开,里面放了两张床,作为卧室,房租一年800元。“平时家里只有我跟妹妹两个人”,一般“父母走的时候,会给二三百元”,平时的花费“一个月大约花100元”,自己“用电饭锅或者煤气做饭,一般周日去买菜”。据邻居介绍曾经出现过电饭锅忘记关、差点出事故的危险。“一般的小事都是自己处理,有了病就和妹妹互相照顾,如果遇到大麻烦事,就向老师或邻居求救”,“如果跟同学发生矛盾,遇到受委屈的事,自己会先想想自己哪里不对,如果不是我的错,对方道歉,我就会原谅他”。学习成绩在班里是前十名,学习上如果遇到不会的,“自己会先想想,如果想不出来,就等第二天问老师”。刘天天回答问题不慌不忙,几乎有问必答,有较强自理能力。
案例二:
张涛一家,在新蔡县十里铺乡大梁庄,一家6口,5个孩子跟着爷爷。爷爷今年64岁,5个孩子包括孙子和外孙等,2个女孩,3个男孩,其中最小的7岁,最大的13岁,张涛的姐姐今年刚小学毕业。据爷爷介绍,孩子的父母都是去了浙江慈溪,并且他们村里很多人都是去了慈溪。对于孩子们的学习问题,爷爷表示,“我不认字,没法教”,“我身体不好,能顾着他们几个吃就不错了,学习我是帮不上忙的”。家里很是简陋,只有两间平房,屋内比较昏暗,物品摆放杂乱,“生活上靠儿子寄钱,花完了再向儿子要”,“有事才打电话给儿子,一般是要钱才打”。
案例三:
单立,12岁,罗山县南街小学学生,父母均外出在广州务工,父母一般一年回家一次,“上次回来是去年暑假”,一般“两三天或者一个星期跟父母通一次电话”。他现在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挨老师批评比较多”,“成绩不理想”,“喜欢上数学,特别不喜欢语文,因为拼音拼不好”。作业最慢一个小时做完,“不会的就放那儿,不问爷爷,第二天问老师、同学”,遇到老师让签字的情况,“都是自己签”。除了学习,平常“就是跑着玩”,有时“割草、看电视、串亲戚”。


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本次调研的对象是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所有在校学生。总样本量为5580人,其中男性留守儿童人数为3046人,占总留守儿童人数的54.59%;女性留守儿童人数为2534人,占总留守儿童人数的45.41%;住校生有2433人,占总留守儿童人数的43.6%。
一、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个体层面看,农村流动务工人员在城市中的职业特征和就业状态,以及他们较低的经济地位决定了子女的留守状态,部分流动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教育中所受到的不平等的待遇,也对造成其子女的留守状态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制度层面上来讲,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实施的对流动儿童的教育政策以及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的产生和增长起着催生剂的作用。
1.收入因素。根据我们的个案调查,被访谈的80%左右的农村打工者,家庭月平均收入在1000元 ~1600元之间。其中,约一半的打工者的家庭月平均收入为1000 元~1300元左右。虽然家庭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情况很少,但要取得高于1000元以上的收入,流动农民工就要付出巨大的艰辛和汗水。被访谈者家庭月收入高于2000元以上的农村打工者很少,他们主要是从事家庭装修的包工头或经营建筑材料的人。调查显示,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里的消费支出主要有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住——房租,另一部分是吃——食物。除去这些能够维持最低生存状态的费用,大部分农村打工者家庭每月的净收入剩余在800元左右。由此可见,对于大部分农村打工者来说,他们依靠每天超负荷的工作和维持最低标准的生活来获取有限的打工收入剩余。如果他们的孩子在城市读书,除了城市较高的生活费用他们难以承受,许多地方的城市学校所执行的高学费更使他们无力承担。农村打工者在城市较低的收入和经济地位是其子女留守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2.职业因素。调查显示,外出务工者工作时间超长,绝大多数人每天平均工作时间都在12小时以上,没有时间和精力照管和教育孩子,这是很多农村打工者把子女留在家乡的重要原因之一,职业特征和就业状况迫使他们不得不把子女留在老家。有些打工者的孩子一直留在家乡,有些孩子带到城市后又被迫返乡变成留守儿童。虽然打工者职业影响其子女留守,但不同的职业影响也不同。一般来讲,身为雇工的大多数农村打工者没有自己独立的居住场所,他们工作的流动性较大、不稳定,时间长则半年或几个月换一个工作,时间短则会在一个月内就换几个工作,或者是在几个月内没有找到任何工作。这些雇工主要从事装修、洗车、家政服务和餐饮服务等工作,工作和居住特点使他们更没有条件把子女带到城市,而只能把他们留在家乡。
3.城市打工子女学校条件较差。前几年,在城市教育体制没有给农村打工者子女教育留出就学空间的情况下,打工子弟学校为这些孩子的教育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但是,由于这类学校的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和教学设施落后等问题,导致了学校的教育质量不高,使很多打工者子女接受着城市的边缘教育,致使一部分打工者不得不把随带子女送回老家变成留守儿童。另外,城市与农村学校学制与教学内容的差异,也迫使一部分打工者子女由流动儿童又变成留守儿童,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增加。
此外,据农村留守儿童自己讲,外出打工父母让他们“留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打工父母的工作特征决定了他们的留守状态;二是流动父母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的留守状态;三是因为城市学校收取“借读费”迫使他们留在家乡;四是担心他们在城市学校受到歧视。
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1.学业问题。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望值不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工潜意识中认为农村孩子学业有成的不多,将子女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将来定位在也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过问甚少,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方法上的毛病也较多。加之监护人还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因此,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成绩普遍较差。
2.心理问题。心理健康问题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表现为隐性状态,是不容易发觉但又影响深远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性格内向,情感冷淡。留守儿童年龄幼小离开父母,尽管有的是爷爷奶奶和其他亲戚监管,但是,毕竟与父母是亲疏不同的,遇到一些麻烦事情自己会感觉无助,久之会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情感冷淡,缺乏爱心。
(2)心理自卑,缺乏自信。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自己没有依靠和坚强的保护,因此与父母全在身边的儿童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降低要求,上进心不强。
(3)寂寞无聊,内心空虚。父母外出打工,孩子大都感到家庭空落,心里觉得寂寞无聊,进而产生心理躁动和抑郁问题。罗山县一位校长提到一个初三女生在作文里这样写道:“妈妈,你知不知道,自从你和爸爸、妹妹走后,我一个人在家里有多么寂寞,有多么伤心……”由于留守儿童难以得到父母的关爱,同时又渴望温情,容易导致早恋的发生,甚至采用违反课堂纪律的方法来获得教师或同学的关注,个别学生还会由于得不到温情而仇视温情。
(4)心理逆反,我行我素。留守儿童总感到别人在欺负他,一点小事也很计较。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敌意,对老师、监护人、亲友的管教和批评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
(5)怨恨父母,性格偏激。少数孩子认为家里穷、父母无能耐才会出去打工挣钱,对父母打工不理解,由此而产生怨恨情绪。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产生情感隔膜,甚至埋怨父母的无情。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80%的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或轻或重的心理障碍。不少被调查的校长和教师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两方面都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父母不在身边,从他们缺少关爱的眼神里很难找到这个年龄的孩子们应有的那种天真与活泼,他们普遍过早地成熟了,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父母那种不可替代的爱抚。总的来说,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感缺失、社会环境复杂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障碍的主要因素。
3.行为问题。社会道德行为的发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谓社会道德行为具体是指个体为适应社会的要求,在与社会的交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学习与内化社会文化而胜任社会所期待担当的角色,并相应地发展自己的个性的过程。
调查显示,虽然有部分留守儿童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但在几乎完全靠自律的环境中,更多的留守儿童变得疏懒、懈怠,违纪行为开始发生,思想道德开始滑坡。农村留守儿童的日常行为明显比其他儿童差。调研显示,留守儿童的操行得分为“优”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儿童,而等级为“差”的比例又明显高于其他儿童。另外,留守儿童在问题行为方面比其他儿童更明显。经过深入调研发现,这些学生比较突出的问题有:①厌学。这部分学生对学习不感兴趣,上课不认真,完不成作业,并经常扰乱课堂秩序。②盲从。这些学生平时胆小,遇事不敢做主,从众心理强。③暴躁。这些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差,不遵守纪律,常因为一些小事与同学闹纠纷,动不动就打人骂人甚至跟社会上的一些人发生斗殴。④懒惰。不少学校的调研结果显示,这些孩子做事拖拉,依赖性强,不勤奋,生活自理能力差。⑤冷漠。这一行为特点在不少留守儿童身上均有所表现,不关心集体,不关心他人,只关心自己,集体观念淡薄,缺乏同情心。
对留守儿童行为进一步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态度、交往行为、积极参与、坚持独立等方面呈现出显著性差异。这表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交往困难,独立性差,不能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也就是说留守儿童在社交技能发展水平方面比非留守儿童要差。这说明父母外出对儿童的社交行为和技能的负面影响较大。
4.安全问题。留守儿童安全方面的隐患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由于他们对于环境适应能力较差,且自制力弱,很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威胁。在调研的过程中,不少校长和教师都提到学校和家庭之间存在安全衔接上的“真空”问题,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监护人又由于年龄、身体等各方面的原因,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从而导致留守儿童被伤害或伤害他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1.家庭方面。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教育角色的淡出是导致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环境,儿童的社会生活知识、道德规范,首先是从家庭中获得的。留守子女与父母的分离造成了家庭教育的弱化,家庭教育的主体由父母变成了其他的抚养者,其中绝大多数是祖辈,还有一部分是其他的亲戚。祖辈在儿童的教育上往往存在许多误区:其一是祖辈觉得儿童缺少了父母的照顾,对儿童过分溺爱,养成了儿童任性的性格;其二是老年人大多文化程度较低,他们很难和儿童交流,在学习方面很少能给儿童以帮助。而寄住在其他亲戚家的儿童,新的家庭环境对儿童更加不利,站在亲戚的立场上不便对儿童进行管束,儿童也很难在亲戚家中产生应有的归属感。在外务工的父母平常很少与子女沟通,只有在节假日期间回家,父母普遍存在“补偿”心理,因此带给儿童的只有物质补偿,而缺少精神安抚。父母在此期间也不会督促儿童学习,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进行过多过严的管束,因而造成了很多家长成为儿童学习、身心发展事实上的旁观者,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社会化的不足。
2.学校方面。学校教育的尴尬处境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得不到改善的重要原因。学校是家庭以外最主要的社会化主体,由于留守子女的父母外出打工,学校无法及时联系到家长,因而无法和他们一起对留守子女进行教育和监管。加之留守家庭的儿童大多由祖辈抚养,而老人由于文化程度和教育方法的局限性,往往忽视了对孩子内心世界的关注,和学校教育难以协调。同时,现在农村学校的教材内容以城市教育为参照,严重脱离农村的实际,加之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寄宿制学校较少,办学条件也不易改善,无法对留守子女进行统一管理,从而导致留守子女社会化的不足。
3.社会方面。社会中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留守儿童的成长。在本次调研进行的过程中,访谈对象不约而同地都提到了“网吧问题”,并且表现出对网吧的“深恶痛绝”。民权县实验中学的沈校长特意提到学校的一名初二留守儿童,初一的时候学习成绩很好,自从初一暑假开始在网吧上网以后,成绩直线下滑,并且出现以生病为借口逃学上网的情况,曾经有一次竟然在网吧待了三天三夜没有出门,直到老师家访才被发现。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几乎每个学校都有迷恋上网的“问题留守学生”,并且随着年级的递增,这一问题趋于严重。这一现象让很多校长感到头疼,以至他们中不少人提出“强制关闭网吧”的要求。根据我们调查询问,无节制上网在留守儿童中越来越成为一个必须密切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周末,儿童往往是网吧的常客。尽管我国政府明文规定在学校周围200米以内不得有营业性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并且禁止低龄儿童长时间上网,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贯彻落实,这表现出有关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欠缺。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上网成瘾,恰恰是其不良行为的一个重要方面。
事实上,留守儿童上网成瘾反映出的问题是在学校和家庭之外的适于儿童的公共娱乐场所的缺失,正如一位校长所说:“放学了,家里没有真正的亲人,你让他上哪儿去?”在无处可去的情况下,这些孩子就会流向社会,进网吧、舞厅等他们不适合去的场所,进而出现所谓的“5+2=0”的现象。学校放假期间,社会中的负面影响对留守儿童的成长最不利。
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再加上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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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层面上义务教育的城乡分割是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产生的重要因素

在城乡义务教育分割的制度制约下,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设计的偏差与不合理,以及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导致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数量的不断增加。
1.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设计的偏差与不合理。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以及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是与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相联系的,一些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政策规定仍然没有也很难跳出户籍制度的制约,它的某些政策规定和条款不可能从根本上帮助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而且,它对今天农村留守儿童这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的产生起着催生剂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农村流动人口子女跟随父母流动权利的限制。相关政策条款明确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对携有流动儿童少年者,应查询其户籍所在地有无监护子女上学的条件,公安机关应积极予以配合。
二是现实中部分务工者所在地对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收取费用的不平等。政策中收取“借读费和杂费”的相关规定,给城市部分接收流动儿童的公办学校高收费和多收费提供了政策性的保护,使一些农村打工者子女被排斥在公立学校的大门之外。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该政策的执行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个别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入学收费巧立名目,使很多农村打工者对城市学校望而生畏,或者把子女送进打工子弟学校,或者使子女变成留守儿童。
2.政策设计与政策执行的巨大不平衡。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简称为“两为主政策”)。为贯彻这一文件精神,很多地方也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并相继取消了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借读费”的规定。毫无疑问,“两为主政策”的颁布以及城市“借读费”的取消,是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巨大改革和进步,体现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同时也为更多的农村留守儿童改变留守状态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制度空间。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两为主政策”的落实也受到城市教育资源承受能力的制约。


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子女教育管理体系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个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持续存在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都予以关注。只有我们联合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面的力量,形成一种共同的工作机制,共同关注,采取措施,才有可能使这一重大问题得到较妥善的解决。
一、政策体制层面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改革户籍制度的核心并不在于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要逐步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切实的市民待遇。可利用城市中小学生源减少的机遇,运用现有教育资源,适当鼓励、帮助农民工将其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在配套改革到位前,可先期开辟打工子女就学“绿色通道”,使其享受与打工所在地孩子同等的受教育待遇。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
2.推进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从调研的情况看,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能够较好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生活上的困难。留守儿童每天24小时在学校老师的监护下,学习质量有保证,生活水准有提高,行为习惯养成有优势,可以有效地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效果。
3.增加教师编制,加强生活、心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一方面,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对于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地方、学校,教师的编制不能按照正常的师生比进行配备;另一方面,由于寄宿制学校的建立,不可避免地要求学校有更多的教师投入到生活和管理之中去,因此也要求增加教师编制,特别是生活和心理指导教师的编制;同时,应特别关注寄宿制学校生活和心理指导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社会支持层面
1.地方政府应致力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地方政府可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来当地投资办厂,同时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务工。对于农民的特色种植和养殖业,政府部门应积极为其提供技术上的指导,寻找市场,制定各种惠民政策以鼓励当地经济的发展,尽量减少因大量劳动力外流而带来的一系列的不良影响。
2.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构建农村留守子女教育管理体系。要依托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等,协同教育、文体、广播、司法、财政、劳动、卫生、民政、工商、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文体科技、市场净化、环境整治、劳动用工、经费保障等诸多领域,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子女教育管理体系。
3.建立农村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教育和监护体系。孩子并不是所有时间都在学校,特别是在双休日,孩子在社会上的时间更多。因而,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教育功能已经到了非常迫切的地步。而当前也已具备建立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的基础和可能,社区和学校有大量退休人员,他们完全能胜任中小学生的监护和教育工作。可考虑由基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相关群众性组织,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的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
4.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内不得有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营业性网吧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所有网吧终端设备必须安装封堵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有条件的地方开办和推广文明、绿色网吧,向家庭推介电脑网络监控软件装置。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通信工具和群发通信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不法网吧,推进“扫黄打非”斗争,为学校教育创设良好的周边环境。
5.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行政部门可充分发挥老同志及退休教师的积极作用,与留守儿童开展老少牵手的结对帮扶活动。妇联、团委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作用,开展诸如“关爱留守儿童,争当爱心妈妈”“心手相连,共赴未来”等帮扶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帮扶活动,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和在父母身边的孩子一样,幸福快乐,茁壮成长。
三、学校管理层面
1.建立留守儿童登记和档案制度。学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建档及管理工作,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学校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农村中小学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学校的教职员工对他们进行分组结对开展帮扶活动,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及困难,并尽最大可能及时帮助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要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儿童寄宿;对走读的孩子,老师要定期家访,及时反馈孩子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学生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3.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中小学校要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预案,建立留守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依法迅速采取适当的救助处理措施,并立即告知“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和在外务工的家长,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4.注重心理疏导,转变教学方式,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针对一些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把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训练,结合实际开设好有关德育课程。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心理压力,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心理咨询室”或“倾诉信箱”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建立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交流与沟通的“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让学生家长与孩子定期保持联系,使家长在外务工放心,学生在校学习安心。要通过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5.农村中小学要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掌握特殊群体的教育和管理方法。班主任作为留守儿童的代管责任人,学校要保证他们有条件代管,有精力工作,有机会培训提高。教师在学习和生活上应更多地关心这些留守学生,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避免留守儿童因厌学而流失。要尝试在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中进行初级职业教育渗透,使学生经过学习训练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增强服务家乡的意识和参与家乡建设的能力。
6.把家长学校的开办落到实处。目前,内地农村中小学一般都只重视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家长学校几乎形同虚设。各级政府部门应齐抓共管,加强对农村家长学校的扶持和督促力度,推进农村家长学校的建设。已经成立的家长学校要正常办学,经常开展活动。针对目前留守孩子大都由祖辈抚养或上辈托管的监护形式,学校在办好家长学校的同时,可开设“爷爷奶奶家教培训班”或“临时托管亲属培训班”等,通过各种门类的培训,让“第二家长”懂得照顾孩子的知识,学好教育孩子的方法,掌握培养孩子的本领。
四、家庭教育层面
家长应改变外出的方式和亲子沟通方式,改善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环境。在调查中发现,虽然父母双双外出,对孩子的学习生活的影响较大,但如果有一个在家,则影响相对就少得多。因此,在父母外出时,如果孩子已经上学,而又没有合适的人作为监护,夫妻最好留一个在家监护孩子的学习与生活情况,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环节的存在与完整,这样家长可以跟学校经常保持联系,共同承担起教子责任。如果父母都外出,则要改变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距太久,保持与孩子经常性的联系并对孩子的情况非常熟悉。
具体来说,首先在沟通时间的分配上,最好做到每个星期或者至少半个月能交流一次,如果经济允许的话,可以一个学期中间回来探望一次。这样,亲子沟通与互动的时间和机会就比较多,并且具有一定的连贯性。其次在沟通的内容上,不能只谈学习成绩,其他的方面也要询问。再次是在交流沟通的方式上,除了电话联系外,还可以以书信的方式进行,这对孩子的情感发展非常有帮助。在调查时发现,许多学生是通过日记本的方式来抒发和宣泄自己心中的秘密和不满的,如果父母经常与孩子以书信交往,子女就可以把父母作为倾诉的对象,电话因为各方面的限制而不具备这方面的功能。另外,外出的家长还应经常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对孩子的全面教育。家长在外出之时,应选择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的保护能力和精力相对充沛的临时监护人,有效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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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留守学生生活教育服务中心,实施教师代理监护人制度

目前,有些地方学校的教师自发地在节假日当“代理家长”,无偿服务,让留守孩子有了临时而温暖的家,深受农民工的赞赏。从长远来看,可以通过导入一套有偿服务、教师全员参与且做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机制,以学校为阵地,创建留守学生生活教育服务中心,有效地管理、教育留守儿童,让他们幸福健康地成长。学校创建留守学生生活教育服务中心,实施教师代理监护人制度,是否可能呢?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农村中小学学生入校高峰期已过,就读学生逐年减少,农村中小学已处在整合教育资源,在区域中心创办寄宿制学校的阶段。但在不少偏远地区,学生人数很少的学校或教学点依然保留。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完全有可能拓展学校的服务范围,承担更多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另外,还可以动员一些退休在家的老同志,发挥他们的余热,建立跟踪教育服务网点。如漯河市召陵区依托“五老”(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他们创办的“四老”(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家长学校被授予“全国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

 

 

 

责任编辑:乐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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